上海单位名下所具有的房产资产数量还是相当多的的,随着单位长期战略的调整,或短期资产调配,一部分单位考虑将单位名下的房产进行售出,因此售出过程中,一个在所难免的问题,就是合法纳税。
换句话说,如果1款房地产之前购进100万,现在卖300万,因此收的土增税接近120万。
因此以上税务负担,对于企业来讲说比较大的影响。我们是专业从业大、中、小企业税务策划、节税指导等相关事宜。
如果有上海企业名下房产交易涉及土增税的,可以和我们联系,我们会给到科学、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节约税款可以达到60%。
企业、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将存量房产(含厂房)出售应按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出售存量房产的增值额计应是按出售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去三项内容:①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地价款(按转让存量房产的土地使用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如属行政划拨的无偿用地应为零数);②房产评估值为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③销售税金。
今天我们主要谈一谈的土地增值税,而土地增值税,通常土地增值税由转让房产方来交纳,即是售方缴纳,税率也是相当多的。土地售卖增值额指的转让房产取得的收入减去需要的的房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剩下的。土地增值税推行四级超率累计进制税率。可到增值一部分的60%。